马上注册,三台事早知道!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 
 
| 
 
 
x
 
 
   
一首唱响梓州的童谣,一个放飞梦想的童年 一场歌声飞扬的舞台,声如天籁、音如潮涌 ☒ (点击小图看大图,查看昨日精彩瞬间) 2020年1月1日,由三台县委宣传部主办,三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、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承办,三台融媒体中心、四川倍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悦读时光书吧协办的“台北公馆”杯“颂千年诗词 展梓州风雅”诗词童谣大赛总决赛在台北国际音乐广场正式落下帷幕。  
 
据了解,本次比赛历时一个月多余时间准备,以高参与度、强辐射力为亮点,以传承和弘扬梓州文化为目的,吸引了近 38 组选手参与其中,最终经过4轮比拼,18组选手成功晋级总决赛。  
   
下午2点,比赛正式开始。舞台上,小选手们神采奕奕,尽展风采。赛场下,老师家长和评委们用心欣赏每一组演出,他们虽然年纪不大,但台风稳健,发挥出色,引得台下掌声阵阵,许多家长纷纷用相机记录下这具有纪念意义的一刻。  
 
看着小朋友们自信可爱的样子,与其说他们心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敢,倒不如说是已经在整个比赛进阶的过程中逐渐体悟到诗词、童谣的魅力和快乐从而沉醉其中。  
无论是个人组还是团体组,从服饰到道具,处处透露着用心和别出心裁的小心思。搭配着改编的诗词、童谣,给人耳目一新的惊喜感。  
 
最终经过激烈比拼,共评出一等奖4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8名,三台著名作家、编剧、三台县作家协会主席邹开歧老师,三台县音乐家协会副主席,县文广旅局公共文化股股长李静,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教研室教研员汤群,绵阳市喜剧曲艺家会员、三台舞蹈戏剧家协会副秘书长、三台县文化馆文学创作部副主任陈浩,戏剧导演、绵阳市戏剧曲艺杂技家协会副主席、三台县舞蹈戏剧家协会名誉主席秦国庆老师,倍乐·台北国际广场项目总经理刘峰为获奖选手颁奖。  
 获奖名单 
 |  |  |  |  |  何子成  | 潼川二小  | 童谣  | 厚德载物  | 一等奖  |  申恒瑞 申丽阳  | 七一小学  | 朗诵+童谣  | 元日  | 一等奖  |  羊钇霏  | 潼川三小  | 原创童谣  | 窗帘慢慢拉  | 一等奖  |  张可馨  | 北坝小学  | 童谣  |  《咏鹅》  | 一等奖  |  李崟瑞  | 七一小学  | 情景  | 快乐童谣  | 二等奖  |  赵春梅  | 成人  | 情景剧  | 童谣乐  | 二等奖  |  吴明洋  | 潼川三小  | 朗诵  | 我的祖国  | 二等奖  |  安芮涵  | 三台外国语学校  | 童谣  | 六尺巷  | 二等奖  |  杜易瑾  | 潼川二小  | 亲子童谣  | 我帮妈妈找童年  | 二等奖  |  景思媛  | 潼川四小  | 童谣  | 表花儿  | 二等奖  |  谢文锦  | 三台外国语学校  | 歌曲  | 卢沟谣  | 三等奖  |  杨淳羽  | 广化小学  | 童谣+街舞  | 抬你娃娃到三台  | 三等奖  |  罗若月  | 潼川三小  | 朗诵  | 梅花赞  | 三等奖  |  周  雪  | 广化小学  | 朗诵+童谣  | 童谣串烧  | 三等奖  |  景子珊  | 三台外国语学校  | 歌曲  | 外婆的澎湖湾  | 三等奖  |  刘洵君  | 潼川四小  | 童谣  | 《千字文》  | 三等奖  |  吴雨霞  | 三台外国语学校  | 歌曲  | 送别  | 三等奖  |  刘欣燃  | 七一小学  | 童谣  | 数数歌  | 三等奖  |  
  
  
 
 
 
至美园林,尽显山水相容的东方意境  
 
 
台北公馆,以三台第一高端人居的气度,打造三台高端居住标杆,邀请长期服务于恒大/万科/蓝光等知名房企的国内一流景观设计公司:蓝海。  
 
以极具仪式感和尊贵感的造景手法,充分利用楼与楼之间的空间布局,形成错落有致、极具韵律的自然人文景观。  
 
 
新亚洲奢派建筑,彰显高端豪门风范  
 
 
台北国际广场首期台北公馆组团,采用尊贵/典雅/品质典范的新亚洲建筑。简洁冼炼的几何轮廓线,增加建筑造型的外观力度,淋漓展现出城市塔尖傲然于世的豪门风范。  
 
 
 
大围合式布局,超大楼间距  
 
 
台北国际广场首期台北公馆组团,为匹配城市中坚的非凡气度,采取大围合式布局规划,建筑之间形成了超大的奢美庭院,有效屏蔽了城市的喧嚣烦扰。  
 
超大楼间距,自然恣意流淌,交错式布置,四面皆景,让每一户都能尽可能享受中庭景观/城市景观——营造视线均好的全景社区。  
美好生活 倍乐呈现  
   免责声明: 1、本文中相关文字、图片及建筑设计效果图仅作说明使用,最终标准详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及图册; 2、本文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条件,不构成买卖双方合同内容,实际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补充协议为准; 3、本文相关面积段均为预计规划建筑面积,最终计算面积以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; 4、根据不同房屋、户型,具体交付标准应以双方合同为准; 5、本文内附所有资料,包括图片、文字描述或其他资料,仅供参考或识别之用,不构成合同内容,部分图片和数据资料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发布者删除; 6、本文于2020年1月3日启用,相关内容如有更新,请以更新资料内容为准。 如有购房疑问,请咨询三台购房团团长  
 |